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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NG体育官方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6-24 04:06: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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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标题:桂林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厉行最严法治 呵护最美漓江

  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漓江正是这片山水之“魂”。作为国家重点保护的13条江河之一、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漓江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古往今来吸引无数文人墨客、中外游客流连忘返。

  “桂林山水是桂林最核心的优势和竞争力。”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长李楚介绍,桂林市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司法联动、纪检监察、法规管控”法治保护体系,推动漓江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持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

  “像守护生命一样守护漓江,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桂林山水”,这是桂林全市上下形成的共识。

  2022年4月25日,桂林市举办“425漓江保护日”系列活动,宣布每年4月25日为漓江保护日,4月为漓江保护宣传月。漓江保护志愿者队伍组成“保护漓江志愿者联盟”,相关部门举办漓江生态保护成果汇报巡航,

  在保护桂林山水的征程上,桂林市注重立法先行,突出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增加法治及制度供给。

  2011年,广西第一部地方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2013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年)》正式出台。立法推动漓江生态治理机制从行政管控迈向全域法治化保护。

  2020年8月1日,《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中的职责,确立风景名胜资源分区分级保护,还创新填补“黑筏”执法监管漏洞和法律空白,标志着保护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从出台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灵渠保护条例、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禁止乱采滥挖砂石的规定到启动修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市全面构建符合漓江流域实际的护山、护水、护绿生态保护制度体系,积极推动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建设全线米。

  过去,由于污水直排、采石挖砂、乱砍滥伐等行为未得到及时遏制,漓江生态环境一度遭到破坏。漓江管理工作涉及20多个部门,长期以来存在“九龙治水”局面,缺乏高效统一的漓江管理机构和体系,管理体制机制尚未理顺,成为漓江保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此,桂林市开拓创新,通过深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等一批重要改革措施,形成“统责、分责、考责、追责”的长效工作制度,确保全面统筹、高位推进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市设置市、县(市、区)、乡、村“四级网格”漓江综合执法管理机构,实行市级及县(市、区)双重管理,彻底改变30年来漓江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

  2022年4月,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揭牌成立,率先在全国建立市、县、乡、村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完善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

  “分局的成立标志着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迈出了新步伐。”桂林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局长蒋林志说,改革旨在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好桂林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从根本上保护好桂林生态环境。

  通过执法责任网格化NG体育官方、执法联动协同化、执法监管信息化、执法保护制度化,桂林市纵深推进漓江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制体系,“全环节、NG体育官方网站全要素、全链条”严厉打击破坏漓江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生态警察213人、生态辅警1684人,四级联动、重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共破获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522起。

  2022年11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象鼻山脚下的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露天庭审、以案释法的直观方式吸引不少市民和游客围观。

  “象鼻山是桂林山水的代表NG体育官方,选择在这里进行庭审,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表明我们用法律保护好桂林山水的决心。”审判长唐小玲在开庭现场表示。

  近年来,桂林市组织多场类似的巡回审判,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充分反映桂林市坚持司法联动,推动司法服务保障新格局,建立漓江生态保护牢固屏障的担当。

  桂林市委政法委、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积极构建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协作机制。

  桂林市还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共同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成立“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对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专业化办案。

  2020年以来,全市共破获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案件900件,开展公益诉讼700件。

  如今的漓江,清澈秀美,两岸树木苍翠,江面白鹭翩跹,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入选中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

  漓江的华丽转身,是桂林市始终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实行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力彻底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的有力佐证。

  漓江生态更加优美、城市秩序更加规范、人居环境更加优化,广大市民、游客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可以真切感受到桂林山水的秀美和深邃,感受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温馨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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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广西第一部地方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2013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年)》正式出台。立法推动漓江生态治理机制从行政管控迈向全域法治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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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由于污水直排、采石挖砂、乱砍滥伐等行为未得到及时遏制,漓江生态环境一度遭到破坏。漓江管理工作涉及20多个部门,长期以来存在“九龙治水”局面,缺乏高效统一的漓江管理机构和体系,管理体制机制尚未理顺,成为漓江保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此,桂林市开拓创新,通过深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等一批重要改革措施,形成“统责、分责、考责、追责”的长效工作制度,确保全面统筹、高位推进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市设置市、县(市、区)、乡、村“四级网格”漓江综合执法管理机构,实行市级及县(市、区)双重管理,彻底改变30年来漓江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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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市共配备专职生态警察213人、生态辅警1684人,四级联动、重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共破获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522起。

  2022年11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象鼻山脚下的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露天庭审、以案释法的直观方式吸引不少市民和游客围观。

  “象鼻山是桂林山水的代表,选择在这里进行庭审,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表明我们用法律保护好桂林山水的决心。”审判长唐小玲在开庭现场表示。

  近年来,桂林市组织多场类似的巡回审判,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充分反映桂林市坚持司法联动,推动司法服务保障新格局,建立漓江生态保护牢固屏障的担当。

  桂林市委政法委、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积极构建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协作机制。

  桂林市还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厅共同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成立“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对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专业化办案。

  2020年以来,全市共破获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案件900件,开展公益诉讼700件。

  如今的漓江,清澈秀美,两岸树木苍翠,江面白鹭翩跹,水质保持Ⅱ类标准,入选中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

  漓江的华丽转身,是桂林市始终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实行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力彻底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的有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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